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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24日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推翻了近半个世纪前由“罗伊诉韦德案”确立的堕胎宪法权利,将决定权下放至各州立法机构,引发轩然大波,各地抗议活动应声而起。
其实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最高法院意见早在5月初便由政治新闻网站Politico爆出,而在目前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的构成中,保守派占了6位,自由派仅占3位,最终推翻宪法保护的堕胎权可谓意料之中。
稍显意外的是,同属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却发表了反对的意见。然而在保守派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罗伯茨跳出阵营并未能影响到事情最终的走向。最终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
作为以坚持渐进法律改革闻名、重视弥合同仁分歧的最高法院领袖,罗伯茨在其职业生涯最重要的案件之一里,为何扮演了靠边站的尴尬角色?
“摇摆票”两头不讨好
本次推翻堕胎权的风波实际涉及两层法律事件:一是最高法院复审密西西比州禁止怀孕15周以后堕胎的法令,二是在此基础上引发的对罗伊诉韦德案判例的推翻。按照罗伊案判例及1992年另一场堕胎权诉讼凯西案的判例,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支持女性在怀孕满24周前相对自由的堕胎权。
“最高法院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判决对法律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无论你对这些案件的看法如何,”罗伯茨在其单独发布的意见书中写道。他认为,如果最高法院只就合法堕胎的孕期节点做出裁决,而不是进一步去推翻罗伊案判例,那么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
罗伯茨支持将合法堕胎的时间窗口缩短至15周,却反对进一步取消对堕胎权利的宪法保护。在他看来,推翻已经确立近50年的判例太过激进,这个问题最好留待以后再来探讨。
显然,罗伯茨这一折中立场在对立日益尖锐的最高法院里两头不讨好。三名自由派大法官自然坚决反对任何进一步限制女性堕胎权利的做法,保守派大法官对罗伯茨的批评也没留多少情面,直言其立场缺乏一以贯之的原则支撑,且不合实际。
现年83岁的自由派法官布雷耶起草了言辞激烈的反对意见,“对数百万女性而言,罗伊案和凯西案的判例对于她们掌控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今日判决将造成的伤害并不会让伤害消失。”
另外两名自由派法官索托马约尔和卡根都是女性,被任命于奥巴马政府时期。她们警告称,当前占多数的保守派并不会止步于堕胎问题,未来可能还有更多的民权成果遭到逆转。
“这是罗伯茨对最高法院失去掌控能力的最明显证据之一,”得克萨斯大学法律教授史蒂芬·弗拉代克(Stephen Vladeck)表示,“这是一届绕过首席大法官开展争斗的最高法院。争斗的激烈程度和相互的敌意,折射出首席大法官的无能为力,因为他无法控制任何一边。”
两位大法官表态180度转弯
在保守派法官这一边,本次推翻罗伊案判决的领导角色是大法官阿利托。他和罗伯茨都是在2005年被总统小布什任命的。相较于罗伯茨克制的渐进立场,阿利托并不惮于对宪法解释做出激进的调整。
在由他起草、5名保守派大法官签署的判决意见书中,他直接指出罗伊案判决“从一开始就错的离谱”,因为宪法中并没有任何一处提到堕胎的问题,也没有任何一条宪法条款可以引申出堕胎权利。
罗伊案判例中最核心的论点,是认为孕妇是否堕胎属于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保障的公民隐私权,而按照第十四条修正案中“正当程序”的规定,隐私权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州层面的法律,因此州层面不得加以干涉。但这一迂回地思路并未正面回答女性是否具有堕胎权利、胎儿是否具有生命权等核心问题。
在阿利托看来,罗伊案背后的法律论证十分薄弱,最终非但没有解决堕胎问题,反而掀起了持久的激烈辩论,加剧了民意的分裂。
现年74岁的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是当前最高法院任职最久的成员,而他的保守立场也可谓最为坚定。在一篇单独发布的意见书中,他认为罗伊案判例援引的第十四条修正案不仅在堕胎问题上不适用,而且基于这一修正案形成的保护获取避孕措施、同性婚姻等判例也同样需要重新审查。相比之下,阿利托此前曾保证对堕胎权利的推翻不会扩展到其他议题上。
阿利托和托马斯对堕胎问题的立场由来已久。假设最高法院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对比为5比4,那么罗伯茨的一票还能形成牵制作用。2012年,正是罗伯茨的关键一票,保住了奥巴马医改的成果,也为罗伯茨赢得了愿意跨立场合作的声誉。
然而在特朗普担任总统期间,他一共任命了三名保守派大法官,分别为戈萨奇、卡瓦诺和巴雷特,将保守派的席位扩大到6位,形成绝对优势。这一次,三人毫不意外地同意推翻罗伊案判决。
在戈萨奇和卡瓦诺的就职听证会上,两名温和派参议员——共和党的苏珊·科林斯和民主党的乔·曼钦——都投了支持票。在24日的判决出来后,两人都惊呼“受骗”了,因为在就职前的私下谈话中,两位大法官对堕胎问题的表态可不是这样的。
“判决结果和大法官戈萨奇、卡瓦诺在听证会上以及和我的会谈中讲的并不一致,两人曾一致坚称,支持美国倚重的长期判例是非常重要的,”科林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